粤科公告〔2025〕18号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对广州体育学院等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申请事项组织进行了书面审查及专家评审。按照相关书面审查及专家评审意见,并经研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新申请)
(一)单位名称:广州体育学院。
法定代表人:胡敏。
设施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68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广州体育学院科研楼一楼342㎡)。
许可证号:SYXK(粤)2025-0386。
有效期:2025年4月22日至2030年4月21日。
(二)单位名称:广州方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贤。
设施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号广东工业大学科技园B栋B1层。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366㎡)。
许可证号:SYXK(粤)2025-0387。
有效期:2025年4月22日至2030年4月21日。
二、准予以下实验动物生产许可(新申请)
(一)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刘陈立。
设施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永创路西侧光明生命科学园。
适用范围:SPF级(大鼠、小鼠,2栋D7楼南侧2052㎡)。
许可证号:SCXK(粤)2025-0077。
有效期:2025年4月22日至2030年4月21日。
三、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延续)
(一)单位名称:珠海市丽珠微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设施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动物楼一楼(北向)509㎡】。
许可证号:SYXK(粤)2025-0222。
有效期:2025年5月7日至2030年5月6日。
四、准予以下实验动物生产许可(延续)
(一)单位名称:广州市白云区穗北实验动物养殖场。
法定代表人:黄汉龙。
设施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九佛公路坊里巷自编8号。
适用范围:普通级(豚鼠、兔,546㎡)。
许可证号:SCXK(粤)2025-0050。
有效期:2025年6月8日至2030年6月7日。
对以上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准予行政许可,并向相关单位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颁发相应的行政许可证,适时对相关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请准予许可的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生物安全工作,届时对我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五、不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延续)
(一)单位名称:广州万正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和灿。
设施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科学城芳草甸路2号。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小型猪,动物房一楼270㎡)。
(二)单位名称:广州元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涯锋。
设施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泰路2号自编(1)栋C栋厂房第5层。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猴,350㎡)。
对以上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不予行政许可,并向该单位送达相应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特此公告。
省科技厅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