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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9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核、专业测试及面试等事项的公告
  • 更新时间:2018/11/29  来源:  点击数:10979
  • 广东省2019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广东省2019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方案》和《广东省2019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要求,现将我厅2019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资格审核、专业测试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共30名(名单见附件1)。我厅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与入围考生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   
           (二)资格审核方式及时间。   
           本次资格审核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请入围考生在指定时间内通过考录系统上传审核资料照片。   
           考生上传资料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中午12:00。我厅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18:00。   
           逾期未上传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需要上传材料。   
           1.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   
           2.提供以下材料(至少1项):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党员证、院系党支部出具的证明(须盖章);   
           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含学校认可的学生社团干部):提供聘任书、学校出具的证明(须盖章);   
           ③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或三好学生等荣誉:提供荣誉证书;   
           ④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奖学金:提供奖学金证书;   
           ⑤具有参军入伍经历:提供退伍证。   
           3.提供专业对口的相关证明材料。2018年已毕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按规定格式上传,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四)递补资格审核对象。   
           如有放弃面试资格、出现资格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二、专业测试及面试   
           (一) 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星期六)9:00~12:00,地点为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大院广东省国际科技中心五楼会议室。   
           2.专业测试重点测评考生科技创新的了解认识和科技管理的综合能力及英语,专业测试不设复习提纲。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为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   
           (二) 面试。   
           1.面试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星期六)14:00~21:00。地点为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学馆大院信息大楼7楼。   
           2. 面试为个别面试形式,考官组对每个考生单独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当场向面试者公布成绩。   
           入围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专业测试或面试地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或面试资格。   
           专业测试及面试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30%、专业考试30%、面试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以及面试或专业考试不合格或缺考的,均不能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在面试成绩发布当场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二) 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执行。   
           体检原则上在面试后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次递补。   
           我厅考录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如发现有干扰相关工作正常进行的,将取消相关考生的考录资格。欢迎对我厅考录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人:林俊超   
           联系电话:83163853、13925172661   
           附件:1.各职位资格复审名单      
                    2.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大院交通指示图

     
    省科技厅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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